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🍨)干措施》(以下(🎬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🦔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💛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🆒)据用(🈷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🌶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🍽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🦏)。 在(👌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🉑)商(🤵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🚲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⛅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👧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♑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🚝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🛁)动创新药研(🐤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👞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🌛)物研发国(🥉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🤕)施并完善多(💥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💟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🚻),首要任(⏱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🏊)后3个月内召开(🤠)药(🔪)事(🌀)会,根据(🖨)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👯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🤷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🍑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🎩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👦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⛳)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🥟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😚)医保药(🐺)品目录(🌓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👰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🙊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🖋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🛤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📘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🛋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📴)保目(💭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🐖)调整,程(🌍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🎋)目录中的(⚾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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