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🏞)、(🙍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🕒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🤦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🐅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🔕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➡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🗾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👞)疗机构(🍥)等合理确定(😀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🗾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📁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😮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🐲)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🐣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🐚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🌐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🔭)政策指导(🛎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💪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🔃)域,推动药(🏥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🍦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☔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♿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🧕)诊疗需(🌟)求和患(〽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🚹)以医疗机(🐊)构用(♓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✖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🎍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💟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🕓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🦔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💭)范围的可行(🛠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🚑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🔭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🍵)超出基本医保(👥)保障(🥕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👒)心(🦇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🎉)药(🦇)目录是健全多层(🧢)次用药(💖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🕍)步表示(➡),“国家医保(💦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👙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👏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📹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🤓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🏼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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