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💋),国家医(👺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♟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✝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🔅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🚇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😭)数据用于创(👑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🤮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🏠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🚎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😛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😲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💈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👵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🚵)投资(👒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🛩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💑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🛵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💭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👉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⛸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😚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👠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🕔)月内召开药(🛳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🃏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🛋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😠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🃏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🕴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🌚)期调整(😛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📞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📘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🕢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📖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🥡)障(🤼)边界,为超(🎯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😌)进一(🖕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🌵)保创新药目录(🌡)与(📌)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😗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🤞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📝)、(🌭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🏤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🦄)布会(🔃)现场获悉(🥡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🦁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📂)时候定位(🍆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🤺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⬆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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