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🚹)局(🔖)、国(📎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🌰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🐏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👳)解决(🏜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🃏)到(🛶)要依托(📓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🔉),做(📠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🌿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💅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⛲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👹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🏖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🐮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🏡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😃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🐲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🙏)门提到组织实(🏎)施(⬅)创新药物(🎰)研发国家(⛴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💧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🌃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📮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🔌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💁)绿色(⬜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🗻)能有(👉)两(💱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🐤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🚂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🐜)创新药目录(💲)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🍭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🔗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💃)药。 (🕡)在发布(🐜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🐥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💝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🌵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👳)边界,为超出基本(✂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👛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🔎)自主(🏓)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🐤)品目(🧛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🥑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🌑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⛸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🛢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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