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✊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👅)创新药企发展困(🏷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🖊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💟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📎)需求等数据(🛁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⬜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🗞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🦆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🌥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🔙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🚑)家药品监(🧒)管部门(🤰)受理的创新(🏊)药,企业可(🕣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🥐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🎍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⛳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🐌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🎤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🚇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🚇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👂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✳)受“一品(🤪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👄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📔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🧞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🍝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📹)点是(🕙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🐂)”(以(🌮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👊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🐊)次用药保(🤑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⚡)保(🐄)保障边(😪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🕜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🔠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📹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🌠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😯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🎓)保创新药目(🛴)录或同时申报(👊)两者(🏸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😁)悉,商(🏆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🛤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🔍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♎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🌬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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