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🍍)施》(以下(🍅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🚥)关心的创(📍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🐝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📷)临床用药需求(🎢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❤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🎏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🌚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🥓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🥃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✈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🧙)请(😗)获得国家药(💀)品监管部(🕡)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🕐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📲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🏻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📿)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🎍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🍔)新(🎿)药(📰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📅)任务是推动创(💩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🤱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❄)构于药(🦀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🚱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👕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🕙)内谈判药品(🥉)和(😭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😧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👭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👆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🌟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🚊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🔱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🛅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🎮)黄心宇表(👿)示,“商(👮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🦕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♌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🐞)高(🚵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🎻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🔑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🦒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🌑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⛷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🅾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📵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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