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📃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🥜)展的若(💂)干(😰)措施》(以下简称(⏳)《若干措(🧢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🛺)给出解决措(🏎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🚵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🚇)据(🏛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😒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🚢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🙅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👡)支持创新药(🖇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⛓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✂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🤞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🕷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🦅)用药、(👥)罕见病等重点(😐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🚟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🤐)。国家医保局(🌑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⏹)调(💁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⏬)进入医疗机构(🕟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📯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🚚),根据(💚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🌴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🤑)色(😭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🚡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🥌)药(🎍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😸)药目(🏳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🐠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📭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🙃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🚆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🤜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😛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👥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⛲)用药保障体系(🤓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🕡)黄心宇(🙊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🎈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🤸)申(👖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🏻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🐠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⛸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🛢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