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👅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🏃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➿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♿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📊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🍵)据(💐)产品,支持(🏤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🛏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🚏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🍎)创新效率。 (🦁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😥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🕛)方式(🎄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🎏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🌽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😰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👭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😙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🍌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🅱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⛸)在医(🥨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🧥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🕕)政(🗺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🐜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💴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🔭)月内召(🎈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🙆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🚐))。 (🎶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😬)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💣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🍮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🕷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🚫)范围的可行(🎑)路径。 另(🚃)外,此次文件(🎒)中(🌸)的一大亮点(🦉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🔦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📰)纳入创新程(😨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🌮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🧘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🌴)创新药目录是(📯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🎂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➗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➰)发布会现场(🚍)获悉,商(🍎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❎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🏈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