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🏺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💅)“支(💻)持医保数据(🎏)用于创新(🐶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😁)的医(📳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📛)、临床(🍮)用药需求等数(🈸)据归集(🍌)和分析,开(🚙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📥)新(♈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🌵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🎿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🤬)。 另外(🥑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🤾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🚶)品(🆙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🥣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🥡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☕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♿)性(😬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🔅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👅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🈲)推动创新药(🕰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❎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🖨)据需要及时(🔍)调整(🌐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🎑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🍿)药配备使(🏀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📔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🛢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😒)能有两个规格(😺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🕴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㊙)关部门研究临(🃏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⛰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🕷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🏯)局医药服(💐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🤳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🧚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🕝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👺)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🖋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🏎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🐥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🗃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🦗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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