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👚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🏚) 《若干(🌋)措施》首(👮)条便提出(⏳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🈂)用(😉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⬅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🙇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🏗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🧗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🌐)创新效率。 (⛷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👓)大创新药投(➕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⛽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🚍)定(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🍸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🛅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🥀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🏦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👎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💅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🌎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🌽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🥖)。国家医(🛹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🐡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🏪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🆎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🔽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⛅)响创(🤟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🐍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🤹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🌻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👌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🚿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🔆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🍴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🏔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♏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🚪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⛹)时申报(🔡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🔹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🚿)发布会现(👊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🕶)医保局(🦇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🏻)候(✂)定(😒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⛄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🎉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