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🤭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🎋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⚾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🚭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🎻),开发适配(🥥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🖐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✂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🚦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🏟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📠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🌄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🔹)企业可围(🎹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🐁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😝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🔼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😝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💫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😓)务(😖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📮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♉)临(👾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🚹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✴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🚼)占比等为(🍔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🎤)药目录内药品可(✋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🐖)通用(😋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🉐)录(🤢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🆗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📼)特(🚈)殊情(🎞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🗼)件中的(💓)一(🎨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🗑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🎚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📓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🚷)场,国家医(🍍)保局医药(🤙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✔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📟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🥁)序基(👦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📸)保(⬇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📮)计的时(🍢)候定位可能(🚑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🍁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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