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😬),国家医(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🦄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🕎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🤭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👼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💏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🤡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🕒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💳)康保险扩(🌴)大创新药投(🧦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🐘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📁)出,上市(✝)申请获(⛰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👮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⬇)与企业可(🔹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🎸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📽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🍥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⛑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📴)部门联动的支(🔑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🛃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🕡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💳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🏃)医疗机(✊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🛋)新药配备使(🎑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🤢)判(🔳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🌉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🆓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🚿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📳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🔖)支付范围的(🙎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😧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✂)值大(⛓)、患者获益显(🍢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🤔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🐎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🦂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🤴)表示,“国(🔧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👗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🍖)报、同(🌄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🌁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🐏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🧞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🚾)用的是推荐(👹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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