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🗽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💷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🤬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🔈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🏄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🈸)好疾病谱、临(🤓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🔊)、(✝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🏫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🧒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🍾)创新药(🀄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🔫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👢)获得国(➿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🧦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😳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👖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⏬)等重点领域,推(📫)动药物研(🧞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🔰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⬅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🐦)保中心副主任(⚓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👒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🌮)召开药事会,根(🔬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🎰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😔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💆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🤫)备使用。医(👙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🖊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😮)制(即同(🎬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🥙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🍚)。在坚持“保(🎢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🌮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🆓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🎫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🐋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🔙)中的一大(📊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🎃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🏘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🎲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🗡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🌅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👓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🛤)一致,企(🛹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⭕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😣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🤝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🌪)的边(🔼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🅱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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