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👗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🏽),文件(⛳)提到要(🚞)依托全国统(🈚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🌻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⬜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🅱)提出,鼓励(🤮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🔆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☕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🐙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🌝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🎚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🚿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👄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🍹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🔺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🍲)物研发相(💚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🏣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🍑)保目录,创(🙅)新药也常(🤦)卡(🐉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🎬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🔘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😡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🧖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😀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🥪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🤺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🔩)为由影(💂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😏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🍰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🆘)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🥨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💧)公共(⏭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🤜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🐐)研(🌌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🔽)围的可行路(🎄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🥁)医保局医药服(🎈)务管理司司(😤)长黄心宇表(🕴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👍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🕌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🤠)发布会现场获(⏺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🗯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㊙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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