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🌛)的创(🎠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👝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🆓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❄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🔩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👞)新药的耐心资本(🙃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🛣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🔛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🚣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📷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🍩)。 (🦆)此前,即(🥛)使进了(🧝)医(🍴)保目(🥎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➿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🔛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🤓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🤴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🌅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⏪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🧜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🏺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🆓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🍯)配(🎥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🏁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🍹)名(🏻)药品(🏾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🕠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🔷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🃏) (🍼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🤹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🚹)下称商保创新(🧗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🎉)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🛀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🎎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➗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♟)创新药提供新支(🥡)付渠道。” 黄(😚)心(🔊)宇进一(🍕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♍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🍫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🚺)本一致,企(〽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🥘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🐌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🎴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🈲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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