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🙊)委印发的《支持(😥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🙊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🎰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⛔)药企业、科研(🌦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💎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😑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😰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🙏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✋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🐱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🕒)开展(🐐)交(⛺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💚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🛌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🚿)见病等(📬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🈚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🥌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🤶)构。 《若干(🎶)措施》提(🦕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🐰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🎞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🌎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🖇)商保创新药(🥂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➡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😇)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🦅)符合条件的创(🕺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💲)时纳入(🎑)医保支(🐷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🌄)值大、患者获(🎽)益(🎉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🏭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💙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🛐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🦏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🦖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💱),为超(🥣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🔏)支付渠道。” (🏞) (🗾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📤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🍅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🔡)录(⛓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〰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🥉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📆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📭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🛁)以用的(🕣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🌇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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