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🗡)卫生健康(🐳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🦌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🕑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⏹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📡)信息平台(✴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⬅)据(🐺)归集(🌡)和分析,开发(👷)适配(👞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🕹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🌐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👸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🏏),企业可(🥫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💫)导(🤟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🤟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🐙)围等开展交(🔝)流。 (🌿)在统筹推(🎋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🏹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😕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🎌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📔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😇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😙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✈)构(🔦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⛹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😯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📘)疗需求和患(🛃)者合(🔁)理用(🤳)药权益。 (💛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🏬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🍔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🌘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😥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🛬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🆙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❕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🌛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🍐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🏒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🖕)示,“国家医(💘)保局计划实(🙄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✴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⏫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👗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🏳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🖲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😱)在这里,所以用(⬇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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