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😡)注意(🔆)到,对(💦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📓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🌳)保(👱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⏭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👍)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🤯)新药研发需求的(🥫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🥜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🐜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🧑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🥍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♊),培(💈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🙍)资本。 (🏕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✈)获(💣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🧐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🗳)统筹推(😘)动创新药研发(📛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🛁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🕖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💄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🍡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🛫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🔊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🛑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🚀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🚌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🌝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🤹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🥞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🏢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📟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🤢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🎎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🔟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🕋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🕶)将明(🅱)确基本医(🏽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✨)新支付渠道(🔦)。” 黄(🧜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🍆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♍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🙈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📫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🦔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🏁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🎼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🍿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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