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🌽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👤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📟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㊗)给出解决(🛫)措(✂)施(🎸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👶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🌙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🆔)谱、临床(😬)用药需求等(📁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🏸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🎶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🔹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👞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🗝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🚥)、参照药、(📬)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📃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🦐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📑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🤹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😟)构(🏹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🍢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⛔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😽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🤪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📅)配备使用(📗)。医(🚧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☔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📖)条件的创新(🎧)药纳入医(🍷)保目录。应(⚓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🆗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🤨)究临(😤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👱)药目录)。重(🌳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🦋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🐤)务管(⛓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😤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🐏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☕)。该目(⏪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♏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⬅)录同(✈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🍦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🔰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🗃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🚿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🛠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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