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🎦)卫生健康委(🅱)印发的(💙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🚹)健康(💅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🥣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🗝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🐌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🗨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✊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🖥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🥇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🧠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🧛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📟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👌)创新(😅)药(👆)研发方面(👁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🧘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🙅)药物研发相关任(👝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🧣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🚪)解(🥌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🛰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💅)品目录更(🥊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🦊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🅾)绿色(🍙)通道,保障临床(🕍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🌄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👬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〰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🕶)新药(🏬),可商有关部(🌙)门研究(💕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💭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🐺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💢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🏆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🧔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🦇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🛡)医保目录(❤)同时(🎣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❗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🍅)创新(🅱)药目录中的药(😚)品是推荐(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🏭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💧)不(🍧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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