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⌛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🧐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🐃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😖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🧥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🤥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😇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🈺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🐶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💩)方面,文件提(🌁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🕦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👨)研发提(🐰)供稳定(🗼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😛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⌚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👮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🔂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🎣)重大慢性病、(🌟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😰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🚂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🔦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😷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🦀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🍑)医(✌)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👍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🌸)品配备或设立(㊗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🔤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🐳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🤺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㊗)。医保目录(😨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🍄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✍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🏰)纳入医保目录(🕢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🎆)必需的创新药(📯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🧥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😊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🍇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👧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🚰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🚩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🐭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🚺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🏾)责人表示,“因(🍟)为不同(😪)的产品设计的(❎)时候(👧)定位(🎩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🥎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🕜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⌛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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