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🖼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❕)企发展(⚫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🧐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🔭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😫)据用(👻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💨)床用药需求(🏇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🔱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🎒)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🏽)、医疗机构(🍞)等合理确定研发(🔳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🅿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🏕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🛶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👆)。医(🔲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🏾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🚣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😽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👖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🕯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🎅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🆙)或设立临时(🚜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🌎)内(🤭)药品可不受(👹)“一品(👏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🐽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💏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✒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🛅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🎴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🍩)现场,国(🍭)家医(🕎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🌲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🥐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😁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💼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😌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🙉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😌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🛫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🐒)保,并不是“强(❌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🔟)样,这是市场行(🔥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