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🏋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🛴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🔯)于业(🤕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🏋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😲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🧕)件提到要依托(🍝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🗼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🎏)、(🔅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💆)升创新效率。 (🖊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🈸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😒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🌋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⚫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📼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🛂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🤵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💀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🏊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🅾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🌋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👣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🤵)机构(🥜)于(🚃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🛅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🦏)。 此外,不得(🚱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✨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❗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🛋)出,定(🔌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🏔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😬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👓)况必需的创(🍅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🈶)点是提出设立(🔏)“商(🚌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🎹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🌁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🙃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Ⓜ)高价(🕋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😻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😋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😶)记者还在发布(🔡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🐥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👤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📵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🌅)的时候定位可(😱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🛤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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