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🌕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❎)发展的若干措(🕓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⛱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🌙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😧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🛩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🏏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🔈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🏚)药企业、科研(📴)院所、医(🕉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🐇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🛶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😃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👀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🅱)本。 另(🎼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🛳)新药,企业可同(🛄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㊗)可围(📺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🍮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📻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🐀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👚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👍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😟)求和患者合理(🌹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🔑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🦅)等为由影响(💌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🤳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🏨)出,定期调整(📷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🌱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⚪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➗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👎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💝)中的(🔧)一(⛱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😯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🧑)。 在发布会现场(⏰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🕞)司司(🔳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🍫)供新支(🏿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🛋)宇(🤼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🌫)录、商(🚩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🚜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🤰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🐍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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