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👹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🛎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🎾)研发(🚵)”。具(🎠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💤)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😹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📕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🕊)和分析,开(🔜)发适配创新(💂)药(🌨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⛺),支持(🛀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😫)确定研发(🛍)方向(🔉)、布局研发管(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🙇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📖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🍤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😑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🛰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🚎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🎳)开(🤩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😦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🎊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👯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🕝)见病等(🥃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🦆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🚌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🤵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🥄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🐈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🅰)患者合理用(💍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🏯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🏛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🤼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🐖)新药。 在(👱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🦀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🎻)全多层(😼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🌎)一步。该目(🚲)录(🚏)将明确基本(🐱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🚯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🗣) (📴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🤤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😠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🔙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🚀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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