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💋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🎊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💢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💳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🤷)医保数据用于创(📁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🚄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📕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🏎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👚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⤵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⭕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😢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🌬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🍬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🤩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🥊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🏘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🌂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🧑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🕦)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🚘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🥧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😛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♍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🕰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🥥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🍹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🍨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🛋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🗂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🕯)色(💪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😠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🛌)格的(🕜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🏻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😀)纳(⭕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⏰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⏱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🥌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➕)显著且超(🦈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🍱)在(⏬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🗻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🌬)目(💂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👧)将明确基本(🙆)医保保(⤵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👠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🍘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⚫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👬)保创新药(🏓)目(🕟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👾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👽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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