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🕜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💦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🌈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🔽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🎾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🈳)的(📧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🛤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🎫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🗝)研发(🧤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♌)康保险(🐈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⛱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🎽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🐂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🥦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🥧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🈲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🕎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🛹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✔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🕳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👄)新(🈸)药积极进(🔋)入医疗机构(📖)。 《若(🙈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🔘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🎅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🗽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😪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🌪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🥌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🔗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🏄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🕥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🍲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⬇)管理司司(🎴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🚨)全多(🕢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🌐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🍈)进一步表示(🥊),“国家医(✅)保局计(🚚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⛲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🚺)同(📺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🚘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🕡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😶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⏫)的(🏡)药品是推荐进(🎤)入(🏆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🏚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📼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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