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⛓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⚽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☔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🏽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🍫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🚝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🔴)持医保数据用(👅)于创新药(🕡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🗣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🐢)据归集(🗜)和(🌵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🏘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🏗)励商业健康保(⛩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📜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👮)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🔀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🈵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🛫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🅾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🔜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🆎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🚿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⭐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📡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🏷)事会,根据需要(💋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♐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🕢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🧕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🖨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👝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🏸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🌵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🛍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🎪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➰)医保保障范围(🧥)的(🎉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💉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🈹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💒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🕟)将明确基本(🐻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❄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🥟)价值创新(🎗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💅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🎩)医保(👍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🔂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🏩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🌮)是(😀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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