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🦉)家医保局、(⏬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🀄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🔳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📞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✊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📦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🆒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🌟)药(🍅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👊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🐼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🛄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🎲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📑)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👥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🚿)、(🌧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🕣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💰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🆑)了医保目录,创(🍈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✅)家医保(🦎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👑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🐆)创(♊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🧐)《若(🕓)干措施(📻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🌀)更新公布(🍬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🈸)调整药品(🍩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🕣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👧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✏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🌸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🌈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🏗)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🥪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📷)必需的创(📻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🌿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🎑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🕯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👖),“商保创新药(🥓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🎭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🚿)障边界,为(🔽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😡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🍟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➡)录中的药(🖊)品是推(💝)荐进入商(⬜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🎈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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