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🥁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🚁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👇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📇)一给(🚹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💌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✒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🦍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👨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🐇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👤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😞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👌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💏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🤨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🤢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🎫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🚰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🖥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😰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👺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📕)励医(💙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❓)开药事会,根(⏪)据(😠)需要(🔄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🍂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🌛)益(🎊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🍳)机构用药(🕤)目录(🌏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🈚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🍶)规格的限(🔷)制)。 (🏖)《若干措(😻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🔄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🧚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🔓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🤫)关部(👶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🚗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❣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🚃),国家医保(🌍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🔚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😥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💰)障边界,为超出(👈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❕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🐯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🍲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💖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🕦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🛸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