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😥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🌌)施(🤲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🍰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🐝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🐃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🔅)据(🛺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🛳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😶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🕕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🔺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☔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🔼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🚯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🍚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🐙) (🎫)在统筹推(🍾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📡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🎅)多部门联动的(🔓)支持机(🚵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🦉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💖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📮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🚩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🔢)疗机构于药品(🎱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📤)临时采(🚇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🧕)用药权益(📲)。 此外(〽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⛪)用。医保目录(🌗)内谈判药品(🌻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🥠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🌁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🐏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🌄)新药纳入医保目(⛔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🕞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🏰)本医保保障(🥥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📈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🚉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🐐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🎳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🍡)药目录(😆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🚾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🏭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🍚)表示,“因为(🥘)不同的产品(👘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🌥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♈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🥀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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