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🎮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🔅)《支(🍾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😦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🍭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💻)一给出(🐶)解决措施。 (🛑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🎵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🎥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🧤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🌄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📍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🎄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⬇),培育支持创(✳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🌺),企业可同步申(🕳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🏙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🍃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⬜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🔫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🚁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♒)保(😌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☔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🔆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😰)药品目录(🙈)更新公(🥏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🕓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🚇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🗂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😈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♋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🔓)药品(🗺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📡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🔞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🌓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📏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🏝)究临(🐒)时纳(🌂)入医(👲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🤼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💅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🚠)黄心(🛄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📜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😕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🤘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🚔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🍷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🌥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🤰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🌉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🐏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🎲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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