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💂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🔬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🐆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🏜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🈲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🧛)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🏭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📤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🚦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🥑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♏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🏧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👏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👝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🎅)围等开(🚯)展(👸)交流。 在统筹(🐧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😲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🍋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🏰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😧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❎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🔪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🍲)和患者(🤟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🐇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😑)用药目(🔇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🐣)由影响创新药(😮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🌹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🖨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⭕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🚏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🍙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⏱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🔞)称商(🌕)保创新药(😉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🎒)发布会现(🤹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📓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🚔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➕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➗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📌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😘)纳入医保药(➗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👔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👥)药目录中的药(💴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👒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🐵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😨)市场行为(🧒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🤘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👔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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