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🚢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🍖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💦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🤯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🚹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🥠)体来(📋)看,文件(🌫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🎸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🏆)医药企(🥗)业(🎌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🐭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🕯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🏢)模。鼓励商业(🛷)健(💭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✴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💉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👞)家科技(🚩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📗)任王国栋1日(🌷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🍽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🥅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🥙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🖖)机构用药目(🤐)录数(🤟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🚕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👲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🍌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🗳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🍨)新药,可(🔃)商有关部(👞)门研究临时纳入(😉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🎞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🦄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🗑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🤠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⏩)医保保(🚽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🚶)管理司司长黄(🍌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😶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🧙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🍭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🌑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🌁)新支(👌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🍼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👀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🤖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🈯)人(🦅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🍱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