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🐘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🥪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🔧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🚸)研(🌁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🙂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🔒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🧕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💓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👥)出(😆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🌄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🏯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🔐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🐂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🚌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🌓),文件专(👶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🥧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🉐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🏼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🧡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🚲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🛤)新药积极(🦕)进入医(📏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🔣)道,保障临床诊(🛸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🤬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🏻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🏮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💝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🍇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🤘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💕)条件的创(🚋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😘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👶)必需的(💖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🌑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⛰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🎃)且(📢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📭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🤔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😀)新药目录(🌺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🌲)本医保(👰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💺)目录与医(🕎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🧣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🏤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🔮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😔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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