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🥌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🏉)质量(🚾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🐷)发布。中新健(🎗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🔣)难(🎑)”“支付难(🎯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🕥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🗨)数据归集和(🚘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✝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🎶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😌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📪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🥏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🌹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🍱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💰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🍼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🎙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🕞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🚪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⛸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🐆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🥇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⏩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🕶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🤧)3个月(🏠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💢)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🎴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💷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📓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🎂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🎨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🎪),可商有关部门(🌖)研究(😂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🌞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🍛)、患者获益(⏸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🌃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➡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🚥)步。该目录将(🔑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💐)受力的高价(🛀)值创新药(⭕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👍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😬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🗼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💎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🎖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🛣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🐤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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