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🏫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👙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📔)措施。 《若干(🕜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🍃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🤬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🕣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🍲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🎎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🌋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✊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🏴)家药品监管(🌚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🧥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🌪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🥪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🏄)使进(🌓)了医保目录,创(🍽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🈹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🍆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🗺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😶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🍩)机构(🏝)用(🐃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⬛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🕧)商(🏟)保创新药目录(🛣)内药品可不受(🎛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🖨)能有(👟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🐀)化基本医(🏊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😵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🙀)外,此次文(🤘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👻)业健康(🚥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💳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❎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🌌)务管理司司长黄(🛄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🦐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🎯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👭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🔱)业(🗳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🍲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🧦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🙉)局相(🕷)关负责人表示(📼),“因为不同的(🍇)产品设计的(📂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🚁)的边界在这里(🔆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🚦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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