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🔗)健(🐎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🐩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🚍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🍗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🛋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😸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🏟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💔)、医疗机(🔼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🐮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🈷)新(🉑)药研发提供稳(🏓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🏋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✴)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🔇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♎)可(😅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⛵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🍂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📊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🖼)项,聚(😛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📳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🌚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🆕)。 此前,即使(🐉)进了(🧤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🤩)副(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💺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🦃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👕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⏯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♐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🧡)品(🈚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🐝)录。应对重大(🐣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🍢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🌉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🍌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🚒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🆖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🥎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🌬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🕸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🚱)商(🛤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🤜)示,“因为不(🤵)同的(👟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🍏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🉑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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