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🌼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🦒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🏭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👜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🥔)用(😻)于创新药研发(💱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🚈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🏝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⚫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🔻)研(🧝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🛏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📕)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🍡)商(💝)业健(♎)康保险公(🥐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👦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🤣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🔣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💐)焦重大(🛅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🛤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🎻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🌈)常(🈶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🏉)中心副主任(🧡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🌐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📕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🍌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⭕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💩) 此(🎂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🌜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🈴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👗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😨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🐗)路(🥧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😆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👌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🎾)入创(🛶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🏌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🙇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📚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🦀)心宇(🍋)进一步表(👜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🦌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🤸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🧦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🕟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🦗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😮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🌰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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