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✍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📜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🏩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🎭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🌓)依托全(🦒)国统一(⏩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🔈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🚾)大创(👣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🌁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⏰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🔗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🈸)见病等重点(🛤)领域,推动药(🙈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🎴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🔆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🏢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😼)公布后3个(🌃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🚓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💆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🍜)响创新(😴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🈹)可不(❌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🤣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🎣)干(♒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🍁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♈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💀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💰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🅿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🍑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🚻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💲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🌙)药保障体(🔗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🐳)将明(🎎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🤐)新(🥄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🐫)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📈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🚮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🏘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🕠)新药目(🦏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🖨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💟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🏨)相关负(🍦)责人表(🗂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🤯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🛂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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