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🗳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🌊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👿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🌇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💡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🌐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🆘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🤽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💭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🐡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🕦)国(🏽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🕎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👞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🚽)保部门与企业(🚭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🚂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🕸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🐽)面(😤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😘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🔋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🎠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🍄)进(👻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🍓)》提出,鼓(🔽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🗯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🥏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🍜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🙅)录(❕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💊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🤞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🆓)将符合条件的(🥉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🚢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📄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🏂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🔂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🏘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❗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🐘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🚙)医保保障边界(🈶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🈴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🎵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🎍)录同时申报(🤽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📽)药(👀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🍃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🏅)可(💟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💃)行为,市场的(🏅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🆖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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