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💡)局(🤓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👼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👵)简称(🗾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😸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🗿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😡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🍪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⏪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🎲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🕚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🔯)率。 (✋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🤷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♐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🙃)式,为创新(👽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🌰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🙁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🔥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🛀)面,文(🚤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⛸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💱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🛩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🐎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🛢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🧀)目录(📱),创新药也(🍌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🌡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😒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👽)床诊疗需求(🍥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🐶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🔨)数量(🚚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🌪)新药配备(🍊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🎟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🔄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🎤)卫生事件等特(🌯)殊情况必需(🌛)的创(⛔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💿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🎒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🐹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🔼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🕦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🦈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🌦)表(👯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📎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🐲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😈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🤜)也(🦉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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