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🕥)持创新药高质(🖌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🌻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👍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♓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💆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👒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🗞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🔷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🤵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👊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🌲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🍻)国家药品监管(♟)部门受理(🕐)的创新(🛁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😡)给予点对点政(🤭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🛠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📕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🈯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🔶)相关任务落地实(🥥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📮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🥌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🆒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🏟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🖌)品和商保(🚦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🥙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🧗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⛪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🖤)事件等特殊(🎋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🤵)关部(🎽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🏪)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🛵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🥗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👛)医药服务(💳)管理司司长(♈)黄心宇表(🚿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🕢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💁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🚍)保局计(🍪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🤕)目(🥇)录同(👻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🗃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➰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🗺)者。” (🚶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📟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😟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💣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📭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🎸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