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💅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🛂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👖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💏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🕉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🕹)发”。具体来看(🆑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🔺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📛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🕋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⛪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🔅)创新药(⛑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🐓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🍤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🤱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🅾)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🥏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🧕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🍒)实施(🍿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😷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🔰)王(💞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🌴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😹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🐡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💽)备(📥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📺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🚑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🔏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🏡)药纳入(✴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⬜)的(🌯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👊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🏽)品目(🛠)录”(以下(🈴)称(🛣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🌖))。重点(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💘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⚪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🧙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🚠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💾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🚐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🧝)药品目(🚑)录、商保创新(🍥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💼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🌆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🍜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💞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👆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😢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