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✊)康委印发的(🥨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⛺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😣)措施。 (🏸) 《若干(✔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🗡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🎗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💧)保险扩大(🅿)创新药投资(🌰)规(🚲)模。鼓励(🌅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🐃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🎫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🏒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🎾)、参照药、(🔛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🔵)施创新药(🕟)物研(😣)发国家(🖲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🈶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😱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👵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🏣)品配备或设(🐧)立临时采购绿(🍾)色通道,保障临床(✈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🔹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🚍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🎆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🐯)调整优(😑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🌍)付范围的可行(🛶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⚡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🎈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🔣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🌴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🕵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🏷)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🗨)示,“国家(🗨)医保(🌬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😕)步(🐐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🎣)入商保(🕍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🗾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🦓)不一样,这(🐑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🍴)是(📴)协商价(🔤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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