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🤩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🏚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➖)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🎄)新药企发(😷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🌛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🎭)创新药研(🐻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📙)、(🕧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➕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💪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🏉)药(🌳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✒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🎚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🤢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⏱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🏟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🏠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🕎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💔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🛫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♊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🙁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🆚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🧔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🐏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🛐)并完善多部(💚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🧖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🏝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🍉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🐜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📓)临床诊疗需求和(🔤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🚱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💍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🏂)基本医保药品(🚨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🌙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♑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🗒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🤤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🚲)获益显著且超(🔺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🗜)医保(🎖)局(🔀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👔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👝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❇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👣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⏩)保药品(🔏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🌚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🚋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🔹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🚀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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