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🐓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🔃)健康委(🔵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🖖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🗿)到要(👞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😀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🤪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🏌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🥢)药投资基(👳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🌦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🥎)得国家药品监(🚋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⬅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👇)。医保部门与企(💆)业可围绕药(🤮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➖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🚾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👜)科技(💠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🎭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🗣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🗜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💑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💺)。 此外(📚),不得以医疗机(🚆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🍤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🛷)出,定期调整(🌰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🚺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🧗)程序将符合(🤕)条件的创(🗼)新药纳(🌆)入医保目录。应(🍐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📌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🔛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🗳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🥐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🧢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📸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🐘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🤝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🦄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🚖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🐭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🔖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🤐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🐒)计的时候定(🐐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🍿)用的是推荐,而(🌡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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