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🐦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📞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📚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🚵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🐹)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🔏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👠)台(🤘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🈺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🏔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🍮)康保险(🗿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✉)金等多种方式(❔),为创新药(🕷)研发提(🗃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🥩) 另外,文(🐻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🐩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🐪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🚠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🛣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🌓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📫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📷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⏫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🕥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🌴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🚫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🗃)据需要及时(🎸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⏭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🥤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🐗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🌟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🧠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⚡)研(🏔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😚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📆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🦑)示,“商保创(🏽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🧦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😿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👦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🧜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🐨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🎞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🥁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🌝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🎁)商(🎠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🌹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🧒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🚪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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