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🏳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🔁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🖱)据(🕰)用于(🏪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🙊)医保信息平台(🏁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🍸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🍛)药企业(🦏)、科研院(😛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🚋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⛺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🕹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📮)定的长(🙈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🍰)部门(🤑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⏳)格、参(🕤)照药、支付范(🚿)围等开展(👙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🦋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🥑)专(🈯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🈵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🗽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🎋)保目录,创(👽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💱)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🧔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➗),首要任务(🐢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👳)事会,根据需要(📠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🔴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👐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🅿)占比等为由影(🌉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🔈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⏩)措施(🎋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〽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🔑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🛋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🗳) (⏪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🍿)“商业健康保(☝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🐍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🆕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🦎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💊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🎱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📞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🕵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💾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😸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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