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💖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👯)新(🏟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🎛)康注意(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📈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🎑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📬)集和分析(🌂),开发(💜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🧠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🏄)线,提升创(🚬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🏇)业健康保险扩(🕗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🍠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🍠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🏚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Ⓜ)的创新药(🎁),企(🐁)业可同(➗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🎺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🔀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🧓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🚀)重大慢(⚓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⛅)研发相(🖊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🏷)节。国(🎼)家医保局医保(📩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🤟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👝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😮)保定点(🎌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😆)药品配(🌞)备或设立临(🍩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🤽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🍕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🥥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✝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🏂)卫生事件等特(🎐)殊情况必需(⛪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🍾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🎁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🎛)创(😌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🛀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✍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🚯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㊗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🚴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🔮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✂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🎠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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